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2011
5 工艺设计
5.4 人员净化
5.4.1 人员通过用房宜包括雨具存放、换鞋、存外衣、卫生间、盥洗室、淋浴室、换洁净或无菌工作服、换无菌鞋和空气吹淋室等部分。
5.4.2 更衣室内脱衣区和穿洁净衣区应有分隔,穿洁净衣区宜按Ⅲ~Ⅳ级洁净用房设计。
5.4.3 可灭菌食品生产人员净化程序宜按图 5.4.3 顺序安排。
图 5.4.3 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5.4.4 不可灭菌食品生产人员净化程序应按图 5.4.4 顺序安排。
图 5.4.4 不可灭菌食品生产区人员净化程序
5.4.5 宜在生产人员通道上多处适当地点设置手消毒器和手消毒擦拭巾。
QS审查通则2010版
二、生产场所核查
2.1 厂区要求
2.1.1.申请人厂区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2.1.2.厂区应当清洁、平整、无积水;厂区的道路应用水泥、沥青或砖石等硬质材料铺成。
2.1.3.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2.1,。4.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 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2.2 车间要求
2.2.1.生产车间或生产场地应当清洁卫生;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和洗手、更衣等设施;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或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当合理置放与处置。
2.2.2.生产车间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排水状况良好;墙壁一般应当使用浅色无毒材料覆涂;房顶应无灰尘;位于洗手、更衣设施外的厠所应为水冲式。
2.2.3.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
2.2.4.生产工艺布局应当合理,各工序应减少迂回往返,避免交叉污染。
2.2.5.生产车间内光线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及裸露食品与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
瓶(桶)装饮用水类生产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六、基本生产工艺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饮用纯净水及矿物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去离子净化(离子交换、反渗透、蒸馏及其他加工方法)(适用于饮用纯净水)→配料(适用于矿物质水)→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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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2. 饮用天然矿泉水及其他包装饮用水的生产工艺
水源水→粗滤→精滤→杀菌→灌装封盖→灯检→成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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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
(二)关键控制环节
水源、管道及设备等的维护及清洗消毒;瓶(桶)及其盖的清洗消毒;杀菌设施的控制和杀菌效果的监测;纯净水生产去离子净化设备控制和净化程度的监测;灌装车间环境卫生和洁净度的控制;包装瓶(桶)及盖的质量控制;消毒剂选择和使用;饮用矿物质水生产中,矿物质的添加量控制;操作人员的卫生管理等。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水源、设备、环境、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人员等环节的管理控制不到位,易造成化学和生物污染,而使产品的卫生指标等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