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机能效等级、通风机能效报告、冰箱能效等级
中国能效标识属于强制性比较标识。中国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国能效标识”制度。中国能效标识制度对节能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能产品实行统一的能效标识,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源效率标识式样和规格。在要求的产品或产品小包装的明显部位标注统一的能源效率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说明。目前列入强制性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产品有家用电冰箱、房间空调器、电动洗衣机、单元式空调机、自镇流荧光灯、高压钠灯、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通风机、冷水机组、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这些产品在中国进口和销售时必须贴上“中国能效标识”标签。
2.2注:效率 ηr适用于离心通风机和轴流通风机,机组效率 ηe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式通风机。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 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效率 ηr或机组效率 ηe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 GB 的现行有效版本。结构形式特殊的管道型和箱形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可按原型风机进行检测。
3.2 《通风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 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 35 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一般用途的离心式和轴流式通风机、工业蒸汽锅炉用离心引风机、电站锅炉离心送风机和引风机、电站轴流式通风机、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不适用于射流式通风机、横流式通风机、混流(斜流)通风机、外转子轴流风机、屋顶风机等特殊结构和特殊用途的通风机。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 66 mm,宽度为 45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 CHINA ENERGY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效率 ηr或机组效率 ηe;
(5)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6)能效信息码;
(7)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2.2注:效率 ηr适用于离心通风机和轴流通风机,机组效率 ηe适用于采用外转子电动机的空调离心式通风机。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 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效率 ηr或机组效率 ηe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 GB 的现行有效版本。结构形式特殊的管道型和箱形空调离心式通风机的能源效率,可按原型风机进行检测。
3.2 《通风机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 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
上海检验检疫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验证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上海口岸进口产品的节能管理,提高进口产品能源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进口产品能源效率标识验证工作做进一步规范并通知如下:
一、实施能源效率标识验证的产品范围见。
二、对于已通过能源效率标识国家授权备案机构备案的进口产品,凭《备案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报检。
三、对于须加施能源效率标识,但尚未通过备案的进口产品,凭我局机电中心出具的相关产品能效检测报告或《能源效率检测报告认可单》进行报检。
四、对于列入附件一中的HS编码范围,但实际无须加施能效标识的进口产品,凭我局机电中心出具的《非适用鉴定书》或到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非适用判定书》(到货地为非上海地区的由浦东局机电处出具)以及收货人出具的《非适用声明》进行报检。
五、对于以下特殊情况的能效标识适用范围内产品,凭《特殊情况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检。
1、外国驻华使、领馆、办事机构,香港、澳门特区驻内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入境人员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不含从出国人员服务公司购买的物品)。
2、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3、展览品(非展销品)。
4、特殊用途(军事等目的)的产品。
5、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的产品。
6、来料/进料加工及根据外贸合同,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7、进口用于进行能效检测的样品。
8、出口退运货物(不包括出口到保税区、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和海关保税仓库等特殊监管区域后退运进口,以及出境修理后返回的)。
9、需重新出口的入境维修产品
联系人:刘经理(经理)
手机:13868089560
邮箱:1386808956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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