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包括专业人才、配套经费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安徽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二、申报要求和程序
申报单位需填写“合肥高新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和纸质形式(一式五份)报送我局。申报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参照国家发布的《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导则(暂行)》(见附件1)填写。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进度,原则上于2021年内完成。
材料受理后,我局将组织专 家评审,根据专 家意见和工作需要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进行网上公示。申报单位于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服务机构须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报备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项目完成后我局将组织专 家进行验收。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于2021年7月23日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经费补助
根据预算安排,我局对经知识产权部门备案认定的专利导航、预警分析、知识产权评议、侵权风险分析等项目承担单位给予单项活动经费50%的资助,每项补助上限30万元。项目完成后,验收不合格的,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再次验收不合格的,收回已拨付的财政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