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金华商标注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①《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②注册人盖章确认的身分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③注册人出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④领取人的身分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⑤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⑥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个人金华商标注册证书领取所需材料
①《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商标注册公告期号;
②注册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交身分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经注册人签字确认的身分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分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③注册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④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出具的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如果一个商标要申请注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这个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二是这个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对此问题我国《商标法》第9条作出了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实际上就是我们在之前讨论过的缺乏显著性的标志,这种标志不能作为商标当然更不能用来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问题中所谓的标志缺乏显著性,指的是“内在显著性”。我国《商标法》第11条列举了两种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一是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二是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如果一个商标要申请注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这个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二是这个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对此问题我国《商标法》第9条作出了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填写申请书提交文件:
⒈ 于《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选择欲注册的商标类别(范围),每个商标每个类别一次性可申请十种产品(或服务)项目,超出十种,国家商标局将征收¥100元/产品(或服务)。
⒉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申请的,还应交送《商标代理委托书》。
⒊ 商标图样5张(指顶颜色的彩色商标,应当交送着图样5张,黑白墨稿1张),如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申请的,申请人应提供JPG格式的电子文档。
⒋ 企业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分证复印件、个体户执照复印件。
⒌ 申请集体商标的,附送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规则包括以下内容:
①. 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②. 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
③. 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
④. 使用该商标的条件和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⑤. 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⒍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附送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②. 该商标证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③. 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④. 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⑤. 使用该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初步审查与受理
商标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和材料后,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初步审查(以称形式审查),审查申请人的申请行为是否有效,是否具备受理资格,从而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