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的公称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见表1。 公称直径mm 基圆截面面积mm2 有效截面系数 公称截面面积mm2 理论重量kg/m 基圆 公称重量 18 254.5 0.95 267.9 2.00 2.11 25 490.9 0.94 522.2 3.85 4.10 32 804.2 0.95 846.5 6.31 6.31 40 1256.6 0.95 1322.7 9.86 10.34 50 1963.5 0.95 2066.8 15.41 16.28 钢筋外形采用螺纹状无纵肋且钢筋两侧螺纹在同一螺旋线上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筋钢的熔炼分析中,硫、磷含量不大于0.040%。生产厂应进行化学成分和合金元素的选择和利用,以保证经过不同方法加工的成品钢筋能满足表3规定的力学性能要求。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分析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冶炼方法 钢以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 交货状态 钢筋以热轧状态、轧后余热处理状态或热处理状态按直条交货。 力学性能 钢筋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级别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el(RP0.2),MPa 抗拉强度 Rm,MPa 断后伸长率A/% 力下总伸长率 Agt/% 应力松弛性能 初始应力1000h后应力松弛率r/% PSB785 ≥785 ≥980 ≥7 ≥3.5 0.7Rm ≤4 PSB830 ≥830 ≥1030 ≥6 PSB930 ≥930 ≥1080 ≥6 PSB1080 ≥1080 ≥1230 ≥6 供方在保证钢筋1000h松弛性能合格的基础上,可进行10h松弛试验,初始应力为公称屈服强度的 80%,松弛率不大于1.5%。 可根据用户要求提供其它强度级别和规格的钢筋。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钢筋弯曲试验。 经供需双方协商,可进行疲劳试验。 表面质量 钢筋表面不得有横向裂纹、结疤和折叠。 允许有不影响钢筋力学性能和连接的缺陷。 检验项目 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4的规定。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方法 取样数量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GB/T 222 1 GB/T 223、GB/T 4336 2 拉 伸 任选两根钢筋 2 GB228 本标准8.2 3 弯 曲 任选两根钢筋 2 GB/T232 本标准8.3 4 松 弛 任选一根钢筋 1/每合同批 GB10120本标准8.4 5 疲 劳 任选一根钢筋 1 本标准8.5 6 表 面 逐支 目视 7 重量偏差 按本标准6.7 拉伸试验 拉伸试验应采用全截面尺寸钢筋试样进行。不允许用机加工减少截面的试样。 单位应力测定应按表1所列基圆横截面积计算。
,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可按需方要求长度进行锯切再加工。 钢筋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时,长度允许偏差为0~+50mm。对于再加工钢筋长度允许偏差为0~+20mm。 钢筋的弯曲度不得影响正常使用,钢筋每米弯曲度不应大于4mm,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 钢筋的端部应平齐,不影响连接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