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
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 员会,加快《循环经济法》立法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推进循环经济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抓紧与法制办协调,尽早出台《废弃电子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 例》;抓紧制定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等。同时,加快建立与废纸、废塑料等回收利用相配套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完善节能、节水和再生产品标准和标识等。
为何霾不应定义为气象灾害?——行业内专家的采访对话
中国环境报记者采访了业内权威专家: 刘文清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科院安徽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所长
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在霾的污染防治上,容易误导人们对大气污染的正确认识,混淆污染与气象的概念。认为雾霾同暴雨、寒潮等气象灾害一样,具有人为不可控性。这无疑加剧了“治霾只能等风来”的错误认识。
为何霾不应定义为气象灾害?
继《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将霾纳入气象灾害定义后,草案修改稿中对此予以了保留。
那么,霾应该被纳入气象灾害的定义吗?草案及修改稿中提及的建设通风廊道、增加空气流动性等措施,对霾的防治能起到治本的作用吗?立法将霾列入气象灾害定义会带来哪些方面的危害或影响?我国怎样才能从根本上防治霾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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