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需要先激活产品: 连接充电器仪器亮红色指示灯,按两次电源开关即激活,当电能全部耗尽致无法开机时,需要关机状态才能充电;
2. 仪器自校准时需要保证测试槽内无任何物品,否则不能完成自校准;
3.自检结束若某一路显示“———”时表示该通道故障;
4.长时间连续使用时,由于光源的发光效率(光源温度升高,效率下降)的原因,可能导致三个窗口数据不能显示为100,此时请关机重启;
5.正常充电时指示灯为红色,8小时左右电池充满此时指示灯变为绿色;
6.仪器不使用时,请关闭电源,长期不使用时按住MODE键5秒关闭总电源并保持半年充电一次;
7.避免与腐蚀性物品接触、远离高温高湿的环境。
联系人:黄先生(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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