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植物原料报关涉及物种证明怎么办?
植物原料该如何提供标准中文名称?答:应按照《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要求,提供原料的标准中文名称,如《目录》中未收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植物原料也可以按《目录》关于原料的命名规律命名,即“中文名+植物原料拉丁学名+原料使用部位+使用形式(如提取物/提取液/粉)”如遇这些问题困扰,欢迎来电咨询,上海奕亨竭诚为您服务。
某公司要进口芦荟保湿霜,但是现场海关要求需办理相关才能允许进口,海关关员提供的政策依据如下:芦荟除翠叶芦荟外属于国际贸易保护公约附录二内物种,验核品名,规格型号,重点验核外包装标示及说明是否含有芦荟成分,根据文件濒办.字2015年104号文,相关产品需取得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于1973年6月21日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署,所以又被称为华盛顿公约,其主旨精神在
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通过用物种分级与许可
证的方式,实现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
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
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
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
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
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中国于1980年12月25日加入了该公约,并于1981年4月8日对中国
正式生效。
进口化妆品含芦荟仙人掌等原料被海关要求提供物种证明怎么办
类似的还有仙人掌科等,梨果仙人掌之类....
后补证书只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补证书需要各种规范文件资料,
需要国外配合,国内有审批流程,无论哪个环节有一点卡壳,都会
拖延进口的整个流程,我希望您能在进口前找到我们上海奕亨,我
们将从源头避免这不必要的环节,当然您如果现在遇到这个难题,
奕亨愿助您一臂之力。
那么这些证明该如何办理呢? ---- “非濒危/濒危物种进出口许可证
”
的网_上办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