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相应级别预启动条件时,提前24小时以上发布预信息。当空气质量改善到相应级别预启动标准以下,且预测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降低预级别或解除预,并提前发布信息。当监测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且预测未来24小时内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尽早启动相应级别预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条件时,按一次重污染过程计算,从别启动预。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别预条件时,尽早采取升级措施。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级别,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生产,《预案》分类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方面。例如,在移动源减排措施方面,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针对不同级别的预,应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预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相比重污染天气黄色预,橙色预进一步增加了对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单位重型载货车的管控要求,并明确高速环内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时,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市区内机动车(不含纯电动汽车和营运类载客汽车等)可实施制定号段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