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拉葫芦的设计使用
维护和保养规则
以及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量为0.5~20t一般用途的正齿轮传动机构手拉葫芦其他结构型式的手拉葫芦
亦应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 7334—1994 手拉葫芦
6 主要零部件的报废标准
主要零部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6. 1 吊钩
a) 断面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的10%
b) 裂纹
c) 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d) 钩口尺寸变形增大超过名义尺寸的15%
e) 扭转变形超过10°
6. 2 起重链条
a) 链环直径磨损超过名义尺寸的10%
b) 11环节距伸长量超过3%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5%
c) 裂纹或其他有害缺陷
6. 3 齿轮
a) 齿厚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的10%
b) 裂纹
JB 9010
1999
3
c) 断齿
6. 4 摩擦片磨损量超过名义尺寸的25%
6. 5 链轮凹槽尺寸磨损增大超过名义尺寸的10% 6. 6 轴与轴承间的间隙增大超过名义尺寸的15%
6. 7 棘轮棘爪和弹簧出现严重磨损或腐蚀